單位通知存款
定義:單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時不約定存期,支取時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相應利率和實際存期,利隨本清的存款。不論實際存期多長,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長短,可再分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兩個品種。
注意事項:
辦理單位通知存款須滿足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本賬戶開立的條件,并預留印鑒。單位通知存款憑證使用“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證實書僅對單位客戶開戶證實,不得作為質押的權利憑證。
單位通知存款為記名式存款,起存金額為50萬元,需一次性存入。單位通知存款可一次或分次支取。每次支取金額限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賬戶留存金額不得低于50萬元。
單位通知存款賬戶內資金只能以轉賬方式將存款轉入其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或專用存款賬戶使用,不得用于結算或從賬戶中提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