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分期 現金分期是指持卡人向營口銀行申請用其公務卡支取現金,并平均分成若干期償還,經核準后將資金劃至持卡人收款賬戶,由持卡人在約定期限內按月還款,并支付一定手續費的業務。 基本要求: 1.現金分期僅限營口銀行公務卡(單位卡除外)持卡人申請。 2.申請人須擁有良好的用卡記錄,近三期賬單無逾期還款記錄。 3.現金分期申請金額最高不超過持卡人可用現金授信額度的90%。
4.通過現金分期獲得的資金不得用于買賣股票、債券等資本市場投資、進行權益性投資、非法發放高利貸等行為。 消費分期 消費分期業務是指持卡人向營口銀行申請將未出賬單的某一筆消費金額平均分成若干期償還,經核準后,由持卡人在約定期限內按月還款,并支付一定手續費的業務。 基本要求: 1.消費分期僅限營口銀行公務卡(單位卡除外)持卡人申請。 2.申請人必須擁有良好的用卡記錄,近三期賬單無逾期還款記錄。 3.同一筆消費交易只能申請辦理一次消費分期業務。
4.不可申請消費分期的交易有:取現、證券投資類、利息、各項手續費(如手續費、違約金及其服務費用)及營口銀行另行指定的交易。 賬單分期 賬單分期業務是指持卡人向營口銀行申請將本期已出賬單的一定消費金額平均分成若干期償還,經核準后,由持卡人在約定期限內按月還款,并支付一定手續費。 基本要求: 1.賬單分期僅限營口銀行公務卡(單位卡除外)持卡人申請。 2.申請人必須擁有良好的用卡記錄,近三期賬單無逾期還款記錄。 3.賬單分期申請的金額不超過本期賬單人民幣消費總金額的100%。 4.不可申請賬單分期的交易有:取現、證券投資類及依照營口銀行公務卡章程和領用合約中收取的利息、各項手續費(如手續費、違約金及其服務費用)及營口銀行另行指定的交易。 |
分期業務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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